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如何申请退税?可否要求加算利息?
一年一度的汇算清缴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了,大家汇缴工作是否都有顺利完成呢?对于有些企业来说,此时的完成还不算真正的结束,多缴的税款还未退回怎么能算画上完整的句号呢?那么这些办理多缴税款退税相关问题一定要清楚。
首先纳税人形成的多缴税款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那么,对于形成的多缴税款该如何办理退税呢?
1、纳税人可以选择税局现场办理,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税局大厅,提交资料,经核实相关信息,确认办理结果。
2、部分地区可以进行网上办理,以上海地区为例,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我要办事——申报纳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填写表单,等待办理情况通知书。
审批通过后,纳税人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另外关于办理退税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3份;
2.完税费(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一照一码纳税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材料需要加盖公章,另外退税的流程和资料各地要求有所差异,各企业还是要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之前还有财务朋友来问这部分多缴税款可以加算利息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分月或者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汇算清缴退税实质是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由于此类税金在征收时计税依据准确,汇算清缴时补税不加收滞纳金,企业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属于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退税,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规定,不得要求加算银行利息。
对于汇算清缴后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首先,企业应根据汇算清缴后应退回税款的金额大小,对企业会计报表影响是否重大来判断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但对于是否影响重大这个问题没有绝对的标准,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判断。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家企业每年利润上亿,那么补缴几十万的所得税对报表也是没有重大影响的;如果企业每年利润只有几万块,那么即使补缴的所得税只有几千块影响也是重大的。